院行字〔2017〕210号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文创工作室是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以我校学科与专业优势为依托,以 培育大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宗旨,以培养高素质创新型、复合型、 应用型文化创意人才为目标,由学校出资建设的文化创意实习实训、创新创意、创业创造 平台。
第二条 文创工作室实行项目化引导、市场化运作、规范化管理的运营模式。学校鼓 励具有文化创意特色、具有承担横向项目能力、孵化小微文化企业能力的工作室、企业入 驻。
第三条 文创工作室建设坚持“科学规划、科学建设、科学管理、科学运营”的原则, 紧紧围绕我校转型发展战略、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,积极搭建实习 实训平台,争取经过三年的时间,建设20个左右的文创工作室,并努力将其建设成为特色 鲜明的大学生实践训练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。
第四条 文创工作室以创新型、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核心目标,以公益性、示范性、专 业性为主要特征,以文化创意主体,以提供实习实训、创业孵化为主要内容,坚持理论与 实践相结合、集聚与辐射相结合、产学研相结合、创业与专业相结合、创业与就业相结合, 搭建实习、实训、创新、创意、创业、创造集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。
第五条 文创工作室的服务对象和创业团队负责人(企业法人)及成员必须为商丘师 范学院师生或毕业两年以内的校友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
第六条 学校成立文创工作室管理办公室,办公室在学校领导下负责文创工作室的日 常管理工作,其主要职责包括:
(一)负责文创工作室的日常管理、接待、档案管理等。
(二)代表学校与文创工作室签订入驻协议,办理入驻与退出相关手续。
(三)开展各类文化创意培训,开展咨询服务,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。
(四)负责入驻文创工作室的考核、评比和转接工作,对文创工作室的实施进行过程 管理。
(五)对入驻文创工作室跟踪管理和过程管理。
(六)协助入驻工作室做好工商注册、税务登记,财务管理、资源管理、风险控制、 市场营销、法律咨询、成果鉴定、申报项目等工作。
(七)办理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